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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处除三害》:非典型恶人的暴爽旅程

时间:03-08 来源:休闲娱乐 访问次数:224

《周处除三害》:非典型恶人的暴爽旅程

处除三害》杀疯了。电影里,陈桂林大开杀戒,银幕下的我们看得目瞪口呆,血脉偾张。从头到尾,似乎每个毛孔都透着酣畅淋漓的快意。尤其是血洗灵修堂那场戏,视觉效果极其震撼,有一种杂揉暴力美学与宗教世界名画的观感。直到“呯”一声枪响,陈桂林的生命终结,电影也戛然而止。观众似乎还回不过神来:这竟然是我们能看到的画面?!1作为典型的犯罪动作片,电影最大的噱头当然是院线罕见的暴力血腥镜头,以“成年爽片”为卖点,主打一个尺度够大。然而,真的看下去,会发现故事有那么点“黑色幽默+宗教悲悯”的内核,并不是简单一句“以暴制暴”所能概括。打斗场面当然是刺激的,拳拳到肉,当场爆头,镜头毫不顾忌地对准警察陈灰被一只香炉刺瞎的眼睛,挑战人的生理极限。不过因为演员都操着一口慢吞吞软糯的台湾腔,加上台岛逼仄的自然地理环境,电影叙事节奏不像地道香港片那么快,甚至某些时候还带有文艺片的色彩,比如典型的黑色幽默,无处不在的隐喻。这部电影让观众觉得爽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难道仅仅是大尺度的杀戮场面?人性深处都有嗜血因子,但根本上,应该是观众在不知不觉间代入陈桂林的角色,能够理解这个恶人的逻辑,甚至某种程度上能够共情这个角色。典出于《世说新语》的故事改编是杀手陈桂林行为逻辑的基本前提,但动机却截然不同。少年周处杀猛虎和狡龙是为民除害,改邪归正,“朝闻道,夕死可矣”。但陈桂林杀掉通缉榜上的前两名罪犯可没有那么高大上的追求,他只是单纯想死后扬名罢了,起码让世人记得他叫陈桂林。而这点动机还是去警局自首时无意激发出来的。陈桂林身负命案后躲藏四年,被医生贵卿告知身患肺癌,最长活不过半年。为了不像老鼠一样活着,他决定自首。然而年轻警员竟然不认识他,以公事公办的口吻让他拿身份证排队(这里应该算是对警方官僚体制的讽刺),陈桂林无意中瞥见通缉榜上自己只排在第三位,瞬间起意,自尊心驱使他在临死前“干票大的”,先除掉通缉榜上的两害,最后再自首伏法。故事就是这么简单,然而陈桂林并非典型意义上的恶人。影片陈桂林耍勇斗狠的性格是通过小混混金毛之口说出来的。传说中的桂林仔是个不要命的疯子,替老大去赌场要账,为了震慑对方,直接用了炸药。等他绘声绘色说完,陈桂林才扔掉吃完的盒饭,平静地纠正说:我有名有姓,叫“陈桂林”,以后不要叫我桂林仔。在黑帮葬礼上开枪杀人眼都不眨,但陈桂林对唯一的亲人奶奶却十分孝顺,每月按时寄钱给她,在奶奶生病需要做手术时即便不能露面也要躲在旁边。奶奶医治无效去世后,他哭得像个孩子,同时也释然:即便自己被抓,奶奶也不会替他担心了。为了逼贵卿交代香港仔和林禄和的下落,他绑架了贵卿的儿子,却记得交代小兄弟给小朋友买冰淇淋吃,把小朋友哄得很开心;解决完香港仔,他返回看到被绑在床头全身赤祼的小美,第一反应是给她披上衣服。甚至于在灵修堂,看到男孩小胖倒在地上口肚黑水,他不顾其他人阻拦抱起男孩就送去医院,是在场唯一神智清醒的正常人。有冷酷杀手的狠戾,有死期将至的癫狂,也有温情善良的一面,陈桂林这样立体多层次的恶人角色,内娱难得一见。2电影爽感的来源,很大程度上是陈桂林以一种看似荒诞的方式实现了中国古代绿林好汉行侠仗义式的除暴安良。当然,陈桂林和榜单两位通缉犯并无私人恩怨,他的动机也并不是行侠仗义,而是单纯想留名。但随着叙事进程的演进,电影在有意无意中让他的行为具备了某种正义性,观众无形中代入了他的视角,才会有爽到飞起的快感。官府有官府的流程,强盗有强盗的逻辑。绿林好汉叙事的逻辑就是简单直接,不需要考虑坏人的行为动机、搜集犯罪证据等等繁琐的流程。警察陈灰因为追捕陈桂林导致右眼失明,为什么不记恨,反而对陈桂林保持惺惺相惜式的温情?根本原因,就是陈桂林完成了警察做不到的事。也只有警察才明白,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在罪与罚之间,存在人性的灰度。重点说说灵修院大屠杀那场戏。陈禄和打着宗教的旗号化身尊者愚弄众生,大肆敛财,当然该死,但是那些虔诚的信徒死得冤吗?这是全片争议最大的地方。杀掉尊者之后,陈桂林本来已经收手离开,但弹吉它的女人仍然在歌唱,洗脑与自我催眠已经完美合二为一,似乎对自己的“神圣信仰”深信不疑,至死不渝。此时,信众们已经彻底成为乌合之众,没有人离开。或许,陈桂林在胖男孩母亲面对真相时选择的不是逃跑,而是自尽时就明白了:这些信众们在长久匍匐跪拜的姿势中灵魂已经死亡,他们不但交出了财物,更抛弃了能够感知善恶和思考真相的大脑,除了麻木的躯壳,他们一无所有。这样的群体一旦产生新的首领,又会裂变出可怕的羊群效应,被害者也成为加害者。于是陈桂林返身,以手枪是否卡弹来决定他们的生死。当然,在射击之前,他给了一分钟的选择时间。但很遗憾,只有少数人选择逃走,多数人已经被邪教驯化得走火入魔了,他们只能跟随林禄和一起陪葬。话说洗脑神曲《新造的人》不要太魔性,以宗教的名义对人实施全面彻底的PUA,以清空财物和否定自我为代价换取所谓的“新生”。谁能想到,那个白衣飘飘,扎着高高马尾,脸上洋溢着虔诚光辉的吉他女,竟是杀人恶魔的帮凶,甚至是引路人呢。她口口声声得了子宫癌,被尊者挽救才重新拥有幸福,但她的真实身份却是林禄和的情妇,并且怀了他的孩子,两人配合演戏天衣无缝。一切罪恶和见不得人的勾当在神圣祥和的歌声中似乎被合理化了,只有“神圣的爱”。尊者死后,他高悬在墙上的巨幅画像被陈桂林用手枪爆了满脸,吉他女倒在血泊之中,手臂仍然朝向尊者,保持着“紧紧跟随”的姿势。这一幕似乎是对灵修堂真相的最好讽剌和注解。站在陈桂林的立场,他终结了邪教的恶,甚至恶的跟随者。但是,他有资格站在上帝视角做个审判者吗?显然,他没有。所以,他也只能是恶的一部分,即将被除掉的“第三害”。3再说贪嗔痴。影片呈现的佛教隐喻“贪嗔痴”是讨论最多的元素,分别对应通缉榜上的“三害”。林禄和背上扑扇着翅膀的鸽子纹身对应的是“贪”,香港仔手臂上的刺青蛇和他阴狠手辣暴躁易怒的性格互为对照,而对奶奶留下的小猪手表视若珍宝,这“痴”自然就是陈桂林的化身。代表“贪”和“嗔”的两害当然是恶有恶报,必除之而后快,但对应痴的陈桂林,却稍微有点不同。他的痴当然属癫狂,但也正因此,才是除掉前两害的动力,是他一切行为合理化的动机。最重要的是,正因为这痴,他的形象才有了改变的可能。电影在叙事逻辑上或许有欠缺,但镜头语言是真的优秀。陈桂林每除掉一害,面目就有所改观。第一次,除掉香港仔后,他的眉骨上落下了伤疤;第二次,深入灵修堂探秘,被尊者和信徒们剃发,拿鞭子抽打,他接受了,甚至相信自己是“有罪的人”,这两次都是代价;最后,陈桂林自首入狱,小美去监狱探监,给他刮干净胡子,也是继续此前未完成的服务。陈桂林终于拥有了一张干干净净,宛若新生的脸庞。他的脸上再无凶狠戾气,而是前所未有的平和,有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感觉。即便贵卿告诉他真相,其实得肺癌的是自己,他也非常平静。毕竟,他知道自己罪案累累,难逃一死。在行刑之前,面对程序化的人文关怀,陈桂林作出了忏悔:我对不起社会,对不起大家。对比前面的疯批表现,这一幕多少有些分裂。陈桂林真的有悔改向善之心吗?他此前拜的关公可没有给过他明示。也许导演是为了强行让电影主题闭环,毕竟再不忏悔就没机会了。历史上周处的结局是光明的,他改过自新,文武兼备,成为三国时期东吴的忠臣名将。陈桂林没有机会再洗心革面,但他完成了自己的愿望,又未尝不是死得其所?在吃下花生米之前,他穿着黑帮的宽大西装,抬起头,眼神无比纯净坦荡,是一个从内到外崭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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